| 平时: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甘肃省实施〈人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监督检查各级人防落实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
三、组织制订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疏散基地建设规划,组织制定物资储备、水电供应等各种后勤保障方案,组织训练群众防空队伍。
四、组织制定和落实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和计划。
五、制定和组织实施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审查防空地下室的扩初设计,并检查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在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负责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工作,按照规定收取易地建设费,并负责费用的管理和使用。
六、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对广大群众进行防空知识教育和中学生防空常识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七、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种人民防空专业技术班干部的教育和培训。
八、负责全市人民防空经费、物资的管理和使用,编制预决算,并实施监督检查。
九、承办市政府、金昌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战时:
一、掌握空中敌情,发放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群众进行疏散和隐藏。
二、组织指挥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战斗行动,积极配合城市防卫作战。
三、组织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协同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协同军事部门搞好城市和要地防空的组织指挥工作及通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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