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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防办公室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程序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
    2、法规、规范性文件:《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甘肃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下发〈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防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等。
    3、审批程序:对按规定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持市计委立项批复和设计图纸(必须具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条件)到市人防办综合科办理结合民用建设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手续。对确因地质、施工等条件限制不能结合地面建筑同时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提出易地建设的申请,持计委立项批复原件、设计图纸到金昌市政府政务大厅人防办窗口填写易地收费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并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和规定的易地建设费标准交纳费用,由人防主管部门就近就地安排建设人防工程。
    4、收费面积:地面建筑面积2%修建防空地下室。
    5、收费标准:每平方米1250元。
    6、甘肃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7、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开发区、保税区、居民小区和各种开发区)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8、、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表。(点击鼠标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然后输入任意一个下载文件名即可下载,最后用word打开文件填写表格)
  9、甘肃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实施办法
    10、举报投诉电话:0935-8213560。

 
 
服务热线:0935-821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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