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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流程
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依据:《<人民防空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甘肃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一条,《甘肃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时限:5日
流程图:受理(政务大厅)-现场勘察(综合科)-审核资料(综合科)-可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缴纳易地建设费-出件。
2、缴纳易地建设费
依据:《甘肃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军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09]1号)第十五条。
时限:1-5日
流程图:受理(政务大厅)-现场勘察(综合科)-审核资料(综合科)-缴费(政务大厅)-出件
3、拆除人防工程
依据:《<人民防空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甘肃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
时限:10日之内
流程图:受理(政务大厅)-现场勘察(综合科)-人防工程的拆除审批-出件。
4、安装、拆除、更新、改造、迁移人防通信、警报设施设备的审批
依据:《<人民防空法>》第八章第四十九条、《甘肃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一条。
时限:10日之内
流程图:受理(政务大厅)-现场勘察(综合科)-原址重建-异地新建审批-出件。
二、审报材料
立项批复、施工图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结建费”收费标准
按建筑面积百分之三计算,每平方米1250元
四、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甘肃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3、《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省委发[2002]33号)
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
5、《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军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09]1号)
6、《甘肃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价服务[2002]193号)
窗口电话:0935-8225933 查询热线:0935-821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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